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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全员核酸检测的紧急通知

日期:2020-09-21 15:37:42 来源: 检验医学微信公众号 点击:

考试临近,多地密集发布考前防疫须知,其中部分考区(点)已经明确入场考试前需全员核酸检测,包括:广东考区、福建考区、唐山市考点、临汾市考点。



1.广东考区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自备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并按照相应要求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考生要提前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如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


5、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场,科学佩戴口罩,有序排队(间隔保持1米以上),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


6、进入考场后,避免和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整个考试期间全程应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人机对话考试考生同时需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


7、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追究责任。



2.福建考区


1.所有考生进入考场一律核验身份(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出示“八闽健康码” 及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提交《2020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一律检测体温。


2.本次考试考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结果)须为考前7天内。未按规定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其他情形的,由各考点考场根椐考生提交的相关信息、现场检测的体温等进行健康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置。


3.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试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4.除进入考场、试室核验身份时须摘除口罩外,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须自行准备未启用的一次性乳胶手套,进行上机操作时使用。未佩戴手套,不得操作电脑鼠标、键盘。


三、温馨提示


1.考生于从“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官网-专题专栏-考试服务”中下载、打印《2020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考试前14天内,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3.考生要认真阅知准考证上的信息,尤其是考试场次及考试时间。考生于考前40分钟核验入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试室,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抵达考场时间点,预留必要时间接受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健康评估,同时减少在考场外不必要的等待及聚集。


4.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3.唐山市考点


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考场所在学校将采取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入校。


请广大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就近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定点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届时将凭核酸检测报告、“河北健康码”进入考场。请广大考生互相转告,以免因此无法入校考试。


由此给各位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山西临汾考点


一、严格考前健康检测

各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本地本单位考生在考试前两周开始体温和新冠疫情相关症状的监测,要建立“一天一登记”的健康监测登记制度,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考试前一天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批盖章,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将此表交给工作人员。各医疗机构将《关于做好20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告知书》(附件3)张贴在醒目位置。


二、加强考生检测

所有考生14天内不得有进入高风险区旅居史;在进入考场前需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开展考试前“健康码”“行程码”核验

考生需在考试前1个小时进入待考区域,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由工作人员进行核验。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临汾市疫情防控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四、加强考试期间管理

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口罩、手套并全程佩戴,没有佩戴口罩、手套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检验君提示:其他考区(点)尚未收集到要求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如有遗漏,欢迎补充),还请各位考生注意随时关注相关官方网站、微信号,防止出现动态变化无法参考!!



所有考区有关防疫基本要求一般包括:

1.全程佩戴口罩(部分考区还要求佩戴手套)

2.提前申领并出示当地“健康码”。

3.入场前出示《承诺书》。

4.体温检测不超过37.3摄氏度。




5.其他各省市考试防疫要求



河北省

1、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应提前1小时赶到考点,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场验证摄像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5、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上海市

一、考前

(一)考生须提前完成“随申码”注册,并在上海市卫生人才网填报《2020年上海考区考试安全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评估结果均显示正常(绿色)。

(二)考前14天起,考生不要离沪。体温异常、“随申码”黄色、《承诺书》非绿色,或来自/途径中风险地区返沪考生,需提供距考试当天7天内核酸、抗体双检测合格报告参加考试。

(三)“随申码”为红色,或来自/途径高风险地区返沪考生未满14天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

请考生考前认真核对“随申码”、《承诺书》以及体温情况,如有异常提前就医,做好核酸、抗体检测等考前准备。


二、考试期间

(一)考生入校时须出示“随申码”和《承诺书》评估结果,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考生在进考场前,须按考场规则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配合考务人员验证。

(二)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身份验证。除因考试需要,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三)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叉。

(四)机考考生全程须佩戴手套,手部消毒后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三、考试后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离场,切勿滞留。



湖北

一、应试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 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 <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应试人员,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卫生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七、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山西省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诚信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考生参加考试前,须通过支付宝、微信等APP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击“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申领个人健康码。要实时做好健康监测,尽量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不必要流动。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人员。

四、考生进入考点,应当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五、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六、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 对考生进场进行健康码检查和体温监测,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在普通考场考试。

2. 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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