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7-24 13:38:43 来源: 检验在线 点击: 次
1 目的
保护机密信息不被侵犯和泄漏,维护本科室诚信、独立、公正的形象。
2 范围
2.1临床医生提供的患者信息;
2.2检验结果;
2.3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的验证结果;
2.4质量体系的各层文件和相应运行资料;
2.5 法定保密的信息。
3 职责
3.1科主任
(1)落实保护机密信息的各项措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
(2)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3.2 综合组组长
(1)对各项保密措施的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检验科主任报告。
3.3 各专业组组长
(1)批准本组相关人员借阅本专业保密资料,并报科主任最终批准。
(2)协助综合组负责人,对本室人员执行各项保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4 档案管理员
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3.5 其它有关人员
(1)对本人从事和接触到的保密内容保密;
(2)对违反保密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4 工作程序
4.1临床医生提供的患者信息
对临床医生提供的患者信息由承担检验任务的人员负责接收、保管、保密。
4.2检验结果
4.2.1检验结果以报告形式发出,通常是向临床医生、患者本人或患者家属报告结果。只有经患者同意或按照法定的条款才可向其它方面报告。
4.2.2如要用于诸如流行病学、人口统计学或其它统计分析学,必须是与所有患者识别资料分离后的检验结果。
4.2.3原始数据由产生该数据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4.2.4贮存分析结果和检验报告的计算机,科主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密码进入操作系统,才能发检验报告单、查阅和修改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单一旦审核,只能由检验者和审核者共同负责修改,再由审核者审核才能对结果进行修改。临床医生可通过局域网对检验报告单的内容进行查阅。
4.3 能力验证和比对结果
参加能力验证和室间质评的检验结果需要保密,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
4.4 标本的保密
特殊标本按按照法定的条款交有关部门保存。
4.5质量体系的各层文件和相应运行资料的保密。
未经科主任同意,所有人员不得将质量体系的各层文件和相应运行资料外泄。
4.6 法定保密的信息所有人员必须遵循。
4.7 监督和违章处罚
4.7.1全检验科必须自觉执行本程序的规定和要求。
4.7.2由综合组负责人每季度对保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7.3对违反本程序规定的由综合组负责人提出纠正的要求,报科主任批准实施;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5 支持性文件
无
6 记录表格
保密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