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6-05 17:57:19 来源:中华检验医学网 点击: 次
2006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
报考级别 |
报考条件 |
根据学历资历条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聘书等资料 | |||
学历 |
资 历 | ||||
初级士 |
药士、技士、 护士 |
中专或以上 |
毕业后即可以参加考试 |
2005年底前毕业即可报考 | |
初级师 |
药师、技师、护师 |
中专 |
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
须于2000年底前取得士级,并提供士级证书。(报考护师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 | |
大专 |
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
对全日制毕业生,须于2001年底前毕业; 已具备国家承认中专学历,再取得后续大专学历,只要毕业前后累计工作满3年,则大专于2005年底前毕业也可报考。 | |||
本科 |
见习1年期满 |
对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前未参加过工作),须于2004年底前毕业; 对后续学历毕业生,只要毕业前后累计工作满1年,则于2005年底前毕业也可报考。 | |||
硕士 |
毕业后即可以参加考试 |
2005年底前毕业即可报考 | |||
中级 |
主治(管)医师及主管药师、技师、护师 |
中专 |
受聘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
须于1998年底前取得师级,并提供师级证书及聘任满7年的聘书 |
报考024至086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类089至094的还须提供执业护士证书。 |
大专 |
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
须于1999年底前取得师级,并提供师级证书 | |||
本科 |
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
须于2001年底前取得师级,并提供师级证书 | |||
硕士 |
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
须于2003年底前取得师级,并提供师级证书 | |||
博士 |
毕业后即可以参加考试 |
2005年底前毕业即可报考 |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5年底为止;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从2003年度起,凡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学妇幼专业的,只可报考医学类(不可报考护理类)。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3个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